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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录取规则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1日    阅读次数:676

2014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的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两科考试累计总分(包括附加分),按专业志愿及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免考条件:1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并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相应专业。2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高职院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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